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17-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经过学生申请、学院审核,拟推荐以下同学为候选人,现予以公示,名单如下:
张时权:14级建筑学2班
肖丽祺:15级城乡规划1班
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,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,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受理时间:2018年9月25日至9月27日
受理部门:学院学生办公室 (1号楼302)
联系电话:020-37627805
联系人:贾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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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