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信息(二)越秀区开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的年审工作
单 位:计划生育办公室
符合条件每月领取150元奖励金的独生子女父母,今年开始需每年去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年审。
一、年审时间
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
温馨提示:今年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资格年审工作,审核截止时间可顺延至7月31日。
二、审核流程
在年审期限内,奖励对象需带上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奖励资格年审。
1.每年3月1日前,街道人口计生办会通知奖励对象进行年审,通知方式由各街道人口计生办自定。
2.年审符合享受的对象要进行签名确认,不符合继续享受的对象将被进行登记并在广州市信息系统进行终止、暂停和迁出等相应操作。
三、审核方式
1.本人亲自到户籍地居委会认证机构办理的,只需携带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。
2.重病、行动不便者,可委托直系家属携带奖励对象的户口簿原件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。
3.对在异地和境外居住的,本着实事求是、方便群众的原则,可以多种形式和方式核验受奖励对象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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